为斗气两人都“吃亏” 春运“不愉快”引深思

2011-01-24 08:25:01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春运开始后,一些“不愉快”“不和谐”的事情不断发生,这些事情说小不小,说大不大,值得人们引以为戒。

  “他不行我方便,我为何行他方便!”1月19日12时30分,在济南火车站,来自潍坊的女孩张柏宁对记者说。原来,她要退一张当天去北京的火车票,一个北京人恰巧正在排队购买到北京的火车票。只要把火车票转给他,小张就能避免退票损失,可是北京人拒绝了。

  10分钟不到,北京人又想转买张柏宁的火车票,结果被小张当场拒绝。这个北京人从售票窗口只买到一张站票,而小张的票有座位,他的车次也比她的车次晚了1个小时。由于没有成交,两个人都不如愿——小张交了36元退票费,北京人多候车1小时,一路站着回北京。

  对此,济南火车站广场派出所的一位民警告诉记者,旅客之间平价转让车票的行为,从性质上不属于倒票行为,所以他们并不禁止。相反,他为这两位斗气的旅客感到不值。

  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旅客着急,容易发生小摩擦。1月17日晚9点,济南长途汽车总站派出所接到报警,两名从胶州过来的旅客,下车之后发现行李丢了,里面有羽绒服等物品,价值过千元。旅客担心车主“过后不认账”,就和车主争执起来,最后在派出所作了笔录,才连夜乘车赶回聊城老家。

  记者跟踪了解发现,这纯粹是旅客的过失,他们因为着急赶车,不小心把自己的行李落在了胶州汽车站。最后,在车主的帮助下,用车把行李捎到济南;失主又从聊城老家赶到济南,取走了自己的行李。民警提醒旅客,在买票、上车、倒车、转车、上厕所的时候,千万不能马虎,否则只能给自己添麻烦。

  最近,财物丢失之类的事件越来越多。1月16日晚上,济南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巡逻的时候,捡到了一个公文包,打开一看竟然有现金3300元,还有购物卡、信用卡、身份证、驾驶证。铁路民警通过身份证上的信息,联系到失主家庭所在的派出所,最终物归原主。民警对记者说,火车站人员流动性大,幸亏是我们,如果是别人捡到了,能不能收回就难说了。

责任编辑:刘新

责任编辑: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