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过年免收两天通行费 </a><span>不含超限10%以上货车</span>

2011-01-27 16:30:55 来源:山东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山东新闻网1月27日讯(记者 李君)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春节期间我省高速公路和普通路桥将免征通行费,但超限10%以上货运车辆不包含在内。

  据了解,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自2011年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九)20:00时起至2011年2月3日(农历正月初一)20:00时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普通路桥收费站自2011年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九)20:00时起至2011年2月5日(农历正月初三)20:00时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超限10%以上货运车辆,仍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时间,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未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入口车道的时间为准。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自2011年2月3日20:00时、普通路桥收费站自2011年2月5日20:00时开始,按正常程序恢复收费。

责任编辑:宋宪霞

责任编辑:宋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