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税进户执法改为“一家查账,多家认账” 已梳理合并项目205项

2014-06-05 15:2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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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5日讯(记者 刘梅婷)记者从今天上午进行的2014年山东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进户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避免重复检查而“扰民”,要求地税系统在同一年度内,除特殊事项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

  记者了解到,截至五月底,山东地税收入1519.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39%。其中,稽查查补收入6.74亿元,滞纳金、罚款3460万元,全省共查处偷税案件50起,查处百万元以上大要案28起,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为全面完成税收任务发挥了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为减轻纳税人负担,避免重复检查,今年初,省地税局开展了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和逐步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工作。截至目前,已合并、取消大额普通发票代开调查巡查、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调查巡查等13项进户执法工作;全省各级地税局对所有涉及进户执法项目进行梳理,共梳理出合并进户执法项目205项。

  山东省地税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功表示,今后,省局以下不再设立新的进户执法项目。进户执法由原来的“多家查账”,改进为“一家查账,多家认账”。税务执法将大幅压缩入户执法项目,对进户执法前提已不存在、进户执法作用不大的、可进可不的进、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或其他途径解决的进户执法项目,将坚决予以取消;对于地方性法规、规章中涉及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并可以取消的,将按照相关程序向地方人大和政府提出修订地方法规、规章的意见。

 

责任编辑:王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