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揭晓 薛中锐等11人获艺术突出贡献奖

2014-08-02 11:5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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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2日讯(记者 李颖)8月1日,第七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圆满结束,最终评选出京剧《瑞蚨祥》等3部作品为荣誉奖,吕剧《李二嫂的新故事》等20件作品为一等奖,歌曲《泉水吟》等48件作品为二等奖,国画《林园清夏》等84件作品为三等奖,微电影《汉画像石》等12件为单项奖。薛中锐等11人获得艺术突出贡献奖。

  据了解,第七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从今年4月份正式启动,省直各文化部门和单位、高等艺术院校、各级文化单位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广大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纷纷申报作品。经各市地、各单位层层推荐筛选、共征得12个艺术门类514件参评作品。其中,戏剧类作品31件,音乐类作品67件,曲艺类作品21件,舞蹈类作品40件,杂技类作品15件,美术类作品54件,书法类作品75件,摄影类作品49件,电影类作品37件,电视类作品32件,民间文艺类作品55件,艺术理论研究类作品48件。 艺术突出贡献奖申报人50名。其中,戏剧类8人,音乐类4人,曲艺类7人,舞蹈类4人,杂技类2人,美术类4人,书法类2人,摄影类3人,电影类2人,电视类6人,民间文艺类8人。

  此前,我省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电影、电视、民间文艺、艺术理论研究等12个艺术门类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经过初评和终评两个过程,对申报的艺术作品进行了认真严肃、规范严谨、客观公正的评选。最终评选出京剧《瑞蚨祥》等3部作品为荣誉奖,吕剧《李二嫂的新故事》等20件作品为一等奖,歌曲《泉水吟》等48件作品为二等奖,国画《林园清夏》等84件作品为三等奖,微电影《汉画像石》等12件为单项奖。薛中锐等11人获得艺术突出贡献奖。这些精品力作和优秀艺术人才的涌现基本反映了目前我省的艺术创作水平,充分体现了近两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山东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现状,11位突出贡献奖获得者都是在各艺术门类当中为我省艺术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艺术名家和领军人物。评奖结果将于近日在《大众日报》和《山东艺术网》上公示15天,预计9月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奖。

  本届“泰山文艺奖”的获奖作品质量较高,由于去年山东成功举办了“十艺节”活动,创作和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艺术作品,特别是舞台演出类大型优秀剧目较多,大都是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统一、人民群众欢迎喜爱的精品力作;再者省直各文化部门和单位、各市大企业对文化艺术发展更加重视,在艺术创作生产上给予更大支持,调动了地方艺术团体及艺术家的创作积极性,涌现了一大批好的艺术作品。此外,负责作品征集工作的各级文化部门精心组织,精心推选,大力推出优秀作品和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背景资料: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是2007年由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艺界的综合性文艺奖,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文联等部门组织评选,到目前已圆满评选了七届,评选出一大批艺术精品力作和优秀人才,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逐步成为激励我省文艺工作出精品出力作,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