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打击囤房炒房专项行动 拿预售证3个月内禁涨房价

2017-04-18 15:1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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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将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囤房炒房行为。图为一位父亲带着儿子在一家楼盘内看房(资料片)

  鲁网4月18日讯 为规范山东省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4月15日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囤房炒房专项行动,惩处一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中介机构扰乱市场、社会投机资本炒作商品住宅等违法违规问题。(山东商报记者郑心茹)

  取得预售证3个月内不准涨价 涨价幅度不能超过人均收入增幅

  2016年9月,济南市房价出现大幅上涨,东部某楼盘一夜之间涨价三千元,其他一些楼盘也出现短期内频频涨价的现象。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将对楼盘涨价进行控制。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了解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时,须一房一价申报,利润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房地产主管部门可委托第三方对申报价格进行核查。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须按照核准的一房一价,面向社会公开销售,3个月内不得涨价,违者不予网签。

  开发商取得预售证3个月后房屋价格确需调整时,须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报,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年度涨幅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进行审核,超出的不予核准。

  不准随意变更撤网签 撤网签后跟踪检查

  记者了解到,不少开发商允许购房者在房产证下证之前换名字、改合同,这让炒房者逃税倒手有了空子可钻。2016年,济南发布史上最严网签规定,严控随意撤销网签。一旦网签,想通过变更网签信息换个名字,用“改合同”的方式倒卖新房避税的老把戏统统行不通了。

  根据省住建厅的通知,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网签合同变更及撤销程序,各地要与税务部门共同制定实施细则,防范期房转让偷逃税款行为,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不得办理网签变更、撤销手续。做好网签合同撤销后的跟踪检查,网签合同撤销后开发企业再次销售该商品房时,要对该房屋销售合同的价格等条款进行严格把关,属违规撤销网签合同进行期房转让的,不予网签。

  严禁囤房居奇、捂盘惜售 不得捆绑销售高价车位

  今年2月21日,济南西北某楼盘5号楼拿到预售证,但在3月初开盘时,却只开了2单元,1单元到现在还没开。3月底,工业南路一楼盘开盘,选择了分层加推的方式,要选房人先交认筹金再排号选房。虽然济南多次出台政策要求一次性开盘,这种分单元分层开盘的事,却还是会出现。

  今后,山东将严查这一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买房人收取定金、预付款等费用; 商品住宅项目具备预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各种理由和形式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要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取得商品住宅项目的预售许可后,必须一次性将全部房源面向社会公开发售。开发企业不得通过商品住宅高价装修、捆绑销售高价车位(库)及储藏室等变相涨价的途径躲避价格管控。

  严查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等行为 制定落实差别化购房政策

  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与宣传、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严肃查处不良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纵容唆使销售人员通过互联网自媒体等渠道,宣传房源不足、价格上涨、信贷收紧等虚假消息,制造房地产市场紧张气氛、误导购房群众恐慌性购房的行为。对恶意造谣惑众、制造紧张气氛的,严肃惩处。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房屋销售、中介人员的专业培训,强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

  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协助当地税务部门,从严落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提高炒房成本,减少炒房行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认真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结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搞好政策储备,适时出台限贷、限购措施,不断加大对炒房行为的打击力度。

  惩戒措施

  违法违规房企、中介纳入行业信用黑名单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且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整改落实消极的,取消其预售许可、网签资格,并向社会通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办理商品房网签合同撤销变更业务进行期房转让的,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有关当事人承担逃避房地产交易税费等相关法律责任。

  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责令相关企业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该企业记入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黑名单,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相关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实行行业任职限制,实行行业任职限制的人员在进入其他房地产企业从业时,降低再就业企业房地产行业信用等级,涉及资质审批的,从严审批资质延续,三年内不得晋升资质等级。

  全省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自2017年4月15日起,至10月15日结束,为期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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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来全国45个城市出台140余次楼市调控

  济南下半年房市不会有太大波动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郑心茹)根据记者统计,自去年9月30日全国掀起一轮楼市调控后,已有45个以上城市出台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140余次。

  3月25日,厦门市对商品住宅出台了“限售”政策,标志着“供给端”楼市调控的展开。3月30日,青岛也升级了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不动产权证不满2年的住宅禁止上市交易。截至目前,已有10余个城市发布房地产“限售令”,对“拿房即卖”说“不”。

  作为2016年迅速崛起的全国楼市热门城市之一的济南目前并没有“限售”。根据住建部和国土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济南属于库存消化周期在一年以下的,需要增加土地供应。“济南近期没有土地拍卖,可售房源也很少,加上此次出台的房价限制涨价政策,各种政策综合起来都是为了维持市场稳定。”一名业内人士分析,下半年济南房地产市场不会有太大波动。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