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称制度30年来首次全面改革 并确保5年内完成
23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山东省最新出台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职称制度改革启动后,山东还要制定一系列配套措施,确保5年内完成全部系列的改革任务。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于富华介绍,这次职称制度改革有很多创新点和亮点。
在健全制度体系方面,着力解决“天花板”问题。目前,山东省经济、统计、工艺美术、实验技术系列没有设置正高级职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评到副高就“到顶了”,专业类别设置也较为笼统,新行业、新专业需求未能充分体现。针对这些问题,此次改革健全职称层级设置。对未设置正高级的系列,设置到正高级,补齐部分系列职称层级设置的“短板”;完善职称专业类别设置,各设区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可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设置有关专业类别,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开辟通道。
亮点
扩大基层和用人单位评审自主权
在评价主体方面,下放职称评审权,扩大基层和用人单位自主权,其中,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设区市或社会组织,实行事后备案管理;逐步将中、初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县(市、区)和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在高校、科研机构自主开展职称评聘的基础上,探索推动医院、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实行事后备案管理;推进评价主体社会化,部分学会、协会、行业组织以及一些专门评价机构,在经过政府授权后可开展职称评审。
允许专技人员报考相近系列职称
过去,非公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不能参加职称评审;已评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再参加其他系列的职称评审。这次改革,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限制。凡在山东省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均能申报职称评审。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相近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
继续教育作为岗位聘用重要条件
职称制度不是一项单一的制度,前面连着人才培养,后面接着人才使用。推进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制度,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称申报和岗位聘用的重要条件。用人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对取得相应职称的,实行竞争聘用(任),对不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的,可通过解聘、低聘等方式破除职称终身制。
建立职称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
过去,职称评审监管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依靠政府监督,缺乏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
这次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在加强职称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建立职称评审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对自主评审单位的监管。推行“阳光职称”,扩大社会监督主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人士参与监督;建立职称评审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健全职称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虚假网站、制贩假证、考试作弊、评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假冒职称评价、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的不法行为。
现状
高端人才匮乏在鲁院士48人,不到江苏一半
记者从会上获悉,《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对山东省职称制度进行30年来首次全面性、系统性的改革,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要求和“路线图”,推出25项具有高“含金量”的改革措施。
目前,我国现有7300多万名专业技术人才。山东省现行的职称制度是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基础上发展完善起来的,涉及27个职称系列的500多万专业技术人才。
“职称制度作为评价人才的重要标尺,是人才发展的核心环节,是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于富华说,“我们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渴求人才、珍视人才。”于富华坦言,从客观上讲,山东省人才现状不容乐观,虽然人才资源总量位居全国前列,但高端人才非常匮乏。比如,在鲁两院院士48人,仅占全国的3%,不到江苏的一半;“千人计划”专家230人,是浙江的三分之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利于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为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重新塑造人才竞争优势。实践也证明,职称评得好、评得科学、评得公平,人才的聪明才智就能得到充分发挥,干事创业的热情就更加高涨;职称评价导向不科学、不合理,就会挫伤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甚至造成人才流失。
“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评价标准,优化评价方式,建立特殊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力争把职称制度打造成做大做强人才队伍的‘助推器’,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于富华说。(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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