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 6月起高温津贴开始发放 最低工资标准也涨啦

2018-05-31 10:46: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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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网5月31日讯6月起,山东多地将迎来高温期。伴随着气温上升,从6月起,山东等地都将持续为职工发放一笔高温津贴。另外,日前,山东省政府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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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广东等地相继出台各自的高温劳动保护办法

  克扣高温津贴或将被重罚

  近年来,高温津贴被扣发或替代的现象备受关注。为了避免高温津贴成为“纸上清凉”,多地也出台具体措施,保障其被发放到每一个高温作业劳动者手中。

  山东、广东等地相继出台各自的高温劳动保护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具体情形和主体责任予以明确细化,并且加大惩处力度。例如,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多地也明确,绿豆汤等解暑饮料不能冲抵高温津贴。

  江苏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近期联合下发通知,强调: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山西省人社厅有关人士日前也提醒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要遵章办事,谨防落入三大误区,即:第一,用绿豆汤等实物冲抵高温津贴;第二,认为职工少数时间在高温下工作,故不发高温津贴;第三,高温津贴不能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拿不到高温津贴 如何维权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用人单位如果拒绝整改,可按拖欠工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业内人士也提醒,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如遇用人单位不发津贴,职工可以先向企业工会反映情况,由企业工会与公司直接协商,进行维权。如果所在企业没有工会,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还可以拨打全国人社系统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涨工资啦!山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6月1日起执行

  另外,日前,山东省政府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1730元、1550元,分别增加100元、90元、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1元、17.3元、15.5元,分别增加1元、0.9元、0.8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1910元,在全国列第5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19.1元,在全国列第4位。这是山东省连续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连续20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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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工资发放标准,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上述负责人明确表示,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需要降低工资标准或者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向全体职工说明理由。需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企业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当及时提高工资标准。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基础,自1999年起,省政府每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2017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上线12%、基准线7.5%、下线3%。企业薪酬调查数据显示,我省企业人工成本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下水平,2011—2016年我省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重为12.25%,其中劳动报酬占总成本比重为8.5%,社会保险费用占总成本比重为1.9%,企业职工工资仍有一定的增长空间。

  根据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7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估算数62305元为基数,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1%、基准线7%、下线3%。

责任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