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行“一次办好”服务 今年年底实现全覆盖

2018-06-20 15:3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6月20日讯(记者 徐英淦)日前,山东出台《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鲁厅字〔2018〕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天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在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中安排部署了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健全“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推行“一次办好”集中审批、完善“一次办好”服务标准、强化“一次办好”信息支撑6项重点任务,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

  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书伟介绍,省市县都要以清单形式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是此次改革最直观的体现,对企业和群众而言,既是告知也是承诺。今年将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分类施策、分批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7月底前公布第一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9月底前再公布一批,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

  构建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政务服务网络,这是将“一次办好”改革延伸至“最后一公里”的主要手段。也就是要让各种类型的服务站点无限接近企业和群众家门口,不仅减少跑腿次数,还要缩短跑腿距离。依托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省级政务服务大厅,8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村级服务代办员作用,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推动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异地可办”“就近能办”。

  积极推行“五个一”集成服务,即: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热线“一线连通”、贴心帮办“一次办结”,这是“一次办好”改革的重点任务。8月底前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实现“一窗受理”服务,9月底前在户籍办理、车辆和驾驶人证照办理、事务公证、社保缴纳等民生领域推行“一链办理”,10月底前完成主要社交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服务整合,12月底前试点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

  推行“一次办好”集中审批,也就是“一枚印章管审批”,这是实现政务服务“一次办好”的有效途径。结合市县机构改革,在市县和市属省级以上开发区依托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局,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一个部门行使,大大减少部门间沟通协调,提高服务效率。这里需要说明一点,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厅字〔2018〕22号文件规定,依法设立的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加盖本部门印章,杜绝重复盖章。

  制定出台“一次办好”地方标准,这是固化“一次办好”改革成果的有力措施,推动实现改革规范化。今后,将推进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分期分批按系统规范权责清单,适时推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市县根据《政务服务工作规范 第1部分:行政许可》,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评价等规范化建设。11月底前,制定出台“一次办好”地方标准。

  在强化“一次办好”信息支撑上,要打通各部门间孤立的业务系统、连接“信息孤岛”、推倒“数据烟囱”,是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关键。没有信息共享,“一次办好”改革将很难向纵深推进。下一步,将结合机构改革率先整合省政府有关部门所属信息机构,实现信息资源集中统一管理;12月底前,建成全省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位学历证明、资格资质、社会保险等数据的共享应用,打通数据通道,推动各类事项“网上办”。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