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拨付资金10.86亿用于山东救灾工作

2018-09-07 10:2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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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7日讯(记者 范金鑫)9月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工作有关情况。截至目前,各级已拨付救灾资金10.8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47亿元,省内资金5.39亿元。近期,省政府还将筹集部分资金,加大对灾区的支持力度。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袁培全介绍,这些资金,主要侧重用于应急救灾和抢险修复。对于下一步的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省委、省政府已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其中财税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增加对灾区重点领域恢复重建的财政投入。省财政将紧紧围绕农业生产恢复,房屋、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重建,生态环境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筹集挖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债券资金倾斜支持力度,为灾区重建提供有力保障。另外,还将采取贷款贴息、担保补贴方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灾区恢复重建。

  二是加大灾区恢复重建的减税降费力度。2020年底前,按照有关规定,对灾区符合条件的纳税主体,依法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对灾区恢复重建工程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建筑施工企业养老保证金、劳务工资保证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等给予减免,最大限度地降低恢复重建成本。

  三是加强灾区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督管理。抗灾救灾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保命钱,事关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厘一毫都要用于刀刃上、用在紧要处。大灾面前,各级财政部门既要迅速筹集好、落实好资金,又要严格使用好、管理好资金,严防挤占挪用、缓拨滞留、套取冒领,确保救灾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确保广大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确保灾区尽快恢复重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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