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 深挖彻查“保护伞”

2018-09-11 09:10: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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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恶务尽,深挖彻查“保护伞”

  我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建立纪检监察与政法机关联动机制

  鲁网9月11日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背后腐败问题,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

  “扫黑务必除‘伞’,惩恶务必反腐。不管黑恶势力犯罪涉及到谁,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潍坊市纪检监察部门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介入、敢于碰硬,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并指名道姓地通报了两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问题,包括峡山区王家庄街道解戈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廷贵为非法采矿充当“保护伞”问题,高密市大牟家镇官厅社区原主任秦洪杰为刑满释放人员违规入党充当“保护伞”问题。

  滨州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开始就坚持出重拳、下重手,深挖彻查“保护伞”。为拓宽线索收集渠道,他们主动出击找线索,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开展拉网式摸排梳理,充分发动包村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在面对面的群众工作中及时掌握线索。市公安机关与纪委监委、组织、民政等部门建立完善涉黑涉恶腐败线索与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及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相关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5日内移交公安机关,并全力配合查处;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立案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严查案件中涉及的腐败问题。

  “大娘您好,我们是泰山区纪委监委的,您觉得身边有那种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的人吗?”今年以来,泰安市泰山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拉网行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家中、田间地头,深入摸排、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同时,他们印发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明白纸1万多份,明确举报方式,逐村逐户发放,并在重要街道、显要位置制作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180多个,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全民举报的强大合力。

  为强化警示震慑,最近青岛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多起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典型问题。莱西市望城街道田格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晓庆,因涉黑涉恶被查处,为他充当“保护伞”的10多名党员干部被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市北区台东街道台东六路社区党员李学跃因涉黑涉恶被处理,当地市场建设、城市管理部门多名党员干部因为其提供庇护被问责。前湾港派出所原所长孟亚明为黑恶势力违法收取停车费充当“保护伞”,开发区辛安派出所原社区辅警马飞、杨啸天充当组织卖淫团伙“保护伞”,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工作人员徐希树扫黑除恶履职不力,被问责并公开通报。

  与此同时,枣庄、菏泽、德州、聊城、烟台、莱芜、东营等市纪委监委也查处并公开通报了一批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充当“保护伞”的典型问题。省纪委监委有关同志表示,下一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下大力气惩治党员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彻查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领域,要严查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