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确定46项作为“最多跑一次”清单 取消证明材料53项
鲁网10月10日讯(记者 殷会丽)10月10日,山东省司法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 推进减证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通知》作简要介绍。
据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迟丽华介绍,我省共确定46项作为全省“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事项清单;共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可以通过当事人承诺或者信息共享核实解决的各类证明材料53项;研究编制了全省办理各类公证事项所需的37类114项证明材料清单表。
对于公证事项简单、不涉及财产处分且材料齐全的,最大限度压缩办证时限,并将限时办理事项及最低时限公示、公布;建立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最先接待当事人公证申请或咨询的工作人员,要主动告知自己的姓名及职务,及时受理或一次性告知办证所需材料,全权负责为当事人办理或引导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公证机构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明确具体,一次性告知清楚。无特殊情形,公证机构或公证员不得要求当事人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建设。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过利用山东法律服务网和我省公证信息平台,积极推动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由线下向线上转移,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的服务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开通掌上办证业务,进一步将公证服务关口前移,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咨询、预约、材料预审等环节。积极开通POS机、微信、支付宝等各类在线支付平台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支付服务。
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减免特殊群体公证费用。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对其中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公证服务。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同时对经济确有困难但尚未达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减免公证服务费用。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和遗产总额5000元以下的小额继承公证实行免费办理。
坚持效率与质量并重原则,在提高效率的同时确保服务标准、质量不降低,在减少证明材料的同时确保证明力、公信力不降低。要建立健全公证服务评价体系,在坚持传统的办证满意度回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全省公证信息系统开通办证“一案一评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定期公布全省公证机构群众满意度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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