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2月14日开幕
2月12日上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济南闭会,表决通过人事任免案、有关决定、报告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等。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随莲、王良、齐涛、王云鹏、王华出席。
会议审议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意这个汇报;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决定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审议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审议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审议了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增设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决定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列席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员范围;审议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有关方面的办理工作给予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决定会后将上述三个报告向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备案;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级机构改革涉及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审查批准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十三件地方性法规和决定。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接受惠新安辞去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任命梅建华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批准任命宋文娟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免去有关人员职务。
根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委托,于晓明向梅建华颁发了任命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梅建华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宪法宣誓。
于晓明指出,将于2月14日开幕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集中精力开好大会,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确保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预定任务,真正把这次会议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副省长于国安,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负责同志,省人大机关的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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