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0年底完成其他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

2019-06-22 22:2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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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22日讯(记者 范金鑫)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确保今年底完成省级和试点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2020年底完成其他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形成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为全省自然资源保护、各类开发建设、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各层次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提供基本依据。
   省、市、县(市)、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规划范围为相应行政辖区全部陆域和海域国土空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可展望至2050年。
  《方案》提出,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全省各类空间性规划的总遵循,是从空间上落实国家和省发展战略以及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对一定时期内省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修复的统筹部署,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陆海统筹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具有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约束性和总体性。纵向上,要落实上位规划的目标和战略,明确本级规划的底线和重点,提出下位规划的控制与引导;横向上,要统筹省级有关部门的各类空间性规划,明确各部门的空间使用和管理边界。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市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既是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主平台,也是编制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依据,是从战略性规划到实施性规划的重要节点,在空间规划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规划要提出2035年市县域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确定市县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制定全域规划分区,明确准入规则,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明确管控要求,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统筹市县域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构建社区生活圈,提出对城乡风貌塑造、历史文脉传承、绿地水系建设和城市更新的原则要求。安排国土综合整治、海洋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建立健全规划传导机制,明确国土空间分区准入、用途转换等管制规则,严格耕地、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海岸带、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的用途管制。
  乡镇(分区)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细化落实,可因地制宜,将乡镇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并编制,也可将一个以上乡镇、街道合并成一个分区,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依据上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乡镇发展战略目标和国土空间发展目标,落实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对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明确管控引导。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