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海统筹!山东建设绿色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
鲁网3月9日讯(记者 范金鑫)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我省以全面落实“湾长制”为平台,以坚决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为抓手,创新陆海综合治理机制,统筹推动陆源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全省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2018年—2021年,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分别为82.15%、90.03%、91.5%和92.3%。黄河口、莱州湾、庙岛群岛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整体呈改善趋势,各类海洋保护区优良水质面积显著增加,沉积环境良好,保护区海洋生物物种、自然景观以及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等保护对象基本保持稳定。
在实施协同共治方面,以全面落实“湾长制”为抓手,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海洋综合治理的强大动力,从横向上建立起合作顺畅的跨部门协作机制。
坚持精准治污。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入海河流消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陆海衔接区域突出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管好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关键“闸口”。加强入海河流污染治理。深入开展重点入海河流综合整治,指导各地制定限期达标方案,统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确保水质达标。
构建长效治理机制。坚持治管并重,激励和约束并举,逐步构建海洋生态治理的长效机制。实行“一湾一策”机制。针对不同海湾环境资源状况,坚持问题导向,因湾施策,增强实效性。对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海湾,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并重,推进水体和岸滩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对生态退化或受损问题突出的海湾,全面改善海湾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对难以满足公众亲海需求的海湾,提升生态环境品质。
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任重道远。《山东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印发实施,新一轮重点海域污染防治攻坚战也已全面启动。
下一步,山东将以落实好“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统领,以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为主线,实施陆海统筹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更大成效,努力实现“清洁海洋、健康海洋、安全海洋、美丽海洋、绿色海洋”的建设目标,持续增强人民群众临海亲海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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