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 > 枣庄频道 > 精彩专题 > 枣庄明星村居 > 新闻资讯 > 正文

美丽乡村不该千村一面

2015-04-02 15:00 来源:中国环境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建设美丽乡村是实现美丽中国梦的重要内容。然而,笔者近日在调研时发现,有些村庄的规划却在具体操作中走了样、走了调,与环境美、生活美、乡风美的目标明显存在一定差距。

    建设美丽乡村是实现美丽中国梦的重要内容。然而,笔者近日在调研时发现,有些村庄的规划却在具体操作中走了样、走了调,与环境美、生活美、乡风美的目标明显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村庄规划的风格大同小异。有的地方由乡镇或县统一打包招标,或是直接委托有资质的规划公司统一编制。 

  二是地气对接不足。村庄规划一般要经过村庄调查、村民访谈、方案编制、论证等环节。有的地方虽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调研,却没有摸清当地的地理条件及发展现状、产业特点等。 

  三是规划内容刻板教条。有的地方照搬城市规划模式,建广场、造假山,搞形象工程;有的地方强调高标准,形成清一色的硬化、草坪和苗木,很难体现村庄的自然美和生态美。 

  村庄规划该怎么做?该怎样让农民参与?该如何凸显村庄特色?该如何确保规划落地?通过调研,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量力而行,不必贪大求全。规划不必贪大求全,要按需编制,部分可以留待农民自己完善。要把超前规划的理念融入村庄规划中,根据各村特点,确定村庄规划思路,推动村庄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规划相互衔接,防止出现“千村一面”。此外,还要坚守生态发展理念,减少土地浪费、杜绝占用耕地,避免不合理规划等。 

  第二,积极引导,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村庄规划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群众的意见不一定完美,但一定最实用。农民大多文化素质偏低,征求农民对规划的意见,切忌使用专业术语,要善于科学引导,尽量细化。 

  第三,科学规划,彰显乡土特色。各地在编制村庄规划时,要尊重自然,顺应地形,以对周边环境不产生突兀感作为最低目标。坚持一村一规划的原则,按照一村一策的模式,达到山村有山村的特色、水乡有水乡的风格、丘陵有丘陵的魅力,避免出现“看了一村又一村,结果都像一个村,村村像城镇、镇镇像农村”的雷同之作,确保美好乡村建设永续发展。 

责任编辑:常慧

    


初审编辑:杜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