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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心理酒驾被查 酒味熏熏称没喝酒

2015-05-12 16:38 来源:鲁网淄博频道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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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没有喝酒。”民警怀疑洪某有酒驾嫌疑,但洪某怎么也不承认。经过呼气检测,显示出洪某的酒精含量高达115mg/100ml,远超醉酒临界值,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事实面前洪某仍然狡辩称“要是再吹出来,我就告你,这检测仪有问题”。

  鲁网淄博5月12日讯(记者 齐征 通讯员 杨丽 崔洋)“我真不该喝酒开车,以为凌晨交警不会出来检查,存有侥幸心理,忍不住喝了几杯,可是,最终未逃过交警的眼睛。”5月11日下午,在张店交警大队询问室,司机洪某对自己饮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深感自责。

  4月15日晚上23点20许,张店交警大队民警在柳泉路人民公园东门执勤时,发现一辆鲁CK**28牌照的银白色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而来。而该车一路走走停停,犹豫不决,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冲上前将该车拦下,当驾驶员洪某摇下车窗时,一股酒味扑面而来。

  “我真的没有喝酒。”民警怀疑洪某有酒驾嫌疑,但洪某怎么也不承认。经过呼气检测,显示出洪某的酒精含量高达115mg/100ml,远超醉酒临界值,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事实面前洪某仍然狡辩称“要是再吹出来,我就告你,这检测仪有问题”。检测仪正常用着,不可能有问题。无奈之下,民警带洪某到附近的医院抽血检测,其检测结果为116.9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事实面前再狡辩也是徒劳,最终,洪某承认了晚上朋友聚会喝了三瓶青岛啤酒。目前,本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

  张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切勿酒后驾车,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拒绝酒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负责,同时也是对他人出行安全的负责,让我们一起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初审编辑:崔新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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