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专家人才在外地,却“为我所用”
济宁“人才飞地”政策支持企业在外地设立研发机构和专家工作站
专家人才在外地,却“为我所用”
鲁网9月4日讯 当下物联网技术应用广泛、发展迅猛,济宁中科智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物联网通信模组很受市场欢迎,但时常会碰到电磁兼容、天线干扰等问题。今年,公司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设立了专家工作站,借助该校史凌峰教授及其团队、超高速设计与电磁兼容重点试验室的实力支持,将问题一一化解。
“济宁市支持企业设立专家工作站,帮助我们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专家建立了长期稳固的联系,而且还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节省了公司的专家费用。”8月29日,该公司总经理寻建晖介绍,专家的技术支持给产品开发和销售带来很大的帮助,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800多万元,全年有望实现2000万元。下半年,公司将继续依托专家工作站解决相关技术产品电磁兼容性、设备长连接的稳定性等问题,为物联网通信模组产品提供技术支撑。
济宁是内陆城市,在吸引人才上存在一定劣势。为了破解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引人用人难题,济宁市创新实施“人才飞地”政策,打破地域藩篱,加快柔性引才。济宁市科技局局长李斌介绍:“实施‘人才飞地’政策,旨在通过在国内外重点城市等创新资源聚集区设立科技孵化器、研发机构和专家工作站,建设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技术转移等为目标的人才平台。”
济宁市出台了“人才飞地”管理服务暂行办法,被认定为“人才飞地”的科技孵化器和研发机构,按照A、B、C三个层次,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50万、20万元的奖励资金;被认定为“人才飞地”的专家工作站,每年考核一次,合格的每年给予5万元奖励。
济宁市明确了“人才飞地”的申报条件:科技孵化器需要具有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的能力和基础,具有一定的孵化器运营经验及相关人才储备,可以为拟进驻的济宁市企业提供工位不少于20个;研发机构需要有稳定的经验来源、固定的办公和科研场地,以及一定的研发技术力量;专家工作站需要与专家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协议,专家每年能为申报单位提供1项以上新技术,解决3项以上技术难题。
目前,经资格审查、专家论证、公示等环节,济宁市认定了首批“人才飞地”35家,其中研发机构14家,专家工作站21家。
如今,“人才飞地”已成为济宁企业提升研发能力的重要助推剂。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济南研发中心承担了3个研发项目,今年上半年公司又向济南研发中心投入810万元用于新项目研发;山东常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驻四川省农科院土壤与肥料研究所专家工作站主持承担科研项目8个,引进珍优食药用菌6余种,新申请发明专利2项,解决食用菌技术难题10余项,企业上半年销售收入增加4000余万元;山东瑞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郑金铠教授合作的“灵芝提取物绿色制备工艺技术及生理学功能研究”项目,灵芝提取物的提取率提高了4%以上。(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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