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助力残疾农民父子维权

2020-09-11 09:4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9月11日讯 2020年9月8日,家住东营区史口镇的曹先生给东营区法律援助中心打来求助电话,称自己和孩子都是残疾人,妻子与她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用,生活压力非常大,希望得到法律援助。

  接到电话后,东营区法律援助中心迅速联系该村党支部的曹书记,经了解曹先生所说情况属实后,迅速决定上门为曹先生提供法律援助。经过了解,曹先生是史口镇曹家村的一名村民,因交通事故造成了肢体二级残疾,双腿瘫痪。2019年3月份,妻子缪某照顾了他们一年多后,最终离婚而去。东营区法院将养子判给缪某抚养,但是她从未管过孩子,也不支付抚养费用。因为孩子也是一名聋哑人,家里两个残疾人生活压力非常大。

  9日下午,在东营区史口镇曹家村党支部曹书记的协助下,东营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承办律师在曹先生家中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和案件委托手续,并为其制定了案件诉讼方案。最后曹先生感动地说:“我们父子两个残疾人生活非常不方便,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也特别感谢你们大热天上门来帮助我们。”

  东营区法律援助中心近年来坚持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深入开展以下便民措施:

  一是加强援助机制建设。建立工作机制,凡是持有残疾证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一律不再进行进行经济状况审查,有效降低残疾人维权成本。同时将工作前移,着力打通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依托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一村一顾问"律师,畅通工作渠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

  二是提升维权法律意识。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维权意识。东营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加大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同时,通过现场咨询、公益短信、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等形式,向残疾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残疾人法治意识,提高残疾人维权能力,引导残疾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三是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为提升办案质量,中心在案件指派时结合律师的专业特长,指派律师进行援助,最大程度满足和保护受援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对案件全程进行跟踪监督,随时了解办案进程及受援人对援助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与援助律师沟通,了解案件承办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提出法援建议。采取案件旁听及回访受援人等方式,保证办案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