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醉驾入刑"第1人 妻子身患癌症还要靠他照顾
济宁梁山42岁的张某某,瘦削能干,独立支撑着自己的家庭。
这位我省首位醉驾入刑者,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下岗后用自己勤劳的双手,供着两个儿子读书上学,帮助患癌症的妻子对抗病魔。他曾自认是负责的丈夫和父亲,但如今这一切都被毁了。
毁者,酒驾也。文 记者 孙珂
探访
庭审时没有一个家人前来
记者注意到,5月9日下午,42岁的张某某在法庭接受审判时,庭下有不少人,但没有一位是他的亲属。
张某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经在外地读大学,小儿子正在中学就读。自己醉驾被追刑责的事儿,张某某压根没让人告诉自己的大儿子,由于小儿子还小,张某某也没有让他前来。张某某的妻子姓黄,记者曾想去其家采访,但没有门牌号的整个梁山县城让记者无奈而回。后来,张某某的妻弟张尽忠的一席话,更让记者打消了念头。“她患了癌症,刚刚化疗结束,现在不便打扰。”
于是,在张某某办理刑事拘留的诸多手续中,一直是张尽忠作为家属负责办理,而在他庭审时,由于张尽忠正在临沂出差,也无法前来旁听。
现状
他被判刑少了顶梁柱
张尽忠在谈到自己的姐夫时,曾用一句话描述是:“很老实、很能干”。原来,张某某和妻子同在上世纪90年代末的下岗大潮中失去了工作,后来,张某某换过诸多工作,独立支撑起这个家庭。在张尽忠的记忆中,张某某并不经常喝酒。
据当地人介绍,张某某就在一家私营企业中负责挂车的线路安装工作,从他的收入上看,张某某也明显高于本地的普通职工。但是由于妻子长期患病,而且两个儿子都在就读,张家并没有多少积蓄。由于张某某此次被判处两个月的拘役,除了两个月收入告吹之外,还要负担2000元的罚金,这对于张家来说压力比较大,这也让张某某的妻子颇为烦心。
现在,令张家人担心的是,其被判拘役的污点,会不会影响到出狱后的工作问题。
影响
打破酒驾治理困局的楔子
对于张家来说,张某某的入狱是一件让整家人都觉得不光彩的事儿。
但从社会意义角度考量,张某某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打破县城酒驾困局的一个“楔子”。记者采访时发现,从我省来看,相对于济南、青岛等大城市来说,各地的县城酒驾治理受警力不足、人情关系、宣传方式等多方面影响,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像许多基层警方的治理酒驾宣传方式让不少当地居民直称“没有任何吸引力”,由于县城内媒介较为单一,缺少信息传播支持的公安部门,只能在街上挂横幅,宣传方式较为单一。而且,很多地方无酒不成席的惯例,仍然死死拴住了人的神经中枢。因此,不少人还敢心存侥幸心理,敢于冒险酒后驾车。
梁山县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杨久军告诉记者,据其所知,在五一之后该大队已查获了4名醉酒司机,其他几人也在办理相关程序。
而记者在当地采访时注意到,目前张某某被动地承担起一个普法样本的角色,并且效果明显。
警示
当地不少人表示不敢再酒后开车
张某某在被抓获后,他曾对民警说过,没想到“五一”之后醉驾要承担刑事责任。实际上,梁山当地很多司机、民众之前都不了解类似的内容。
当地交警部门抓住了这一机会,利用当地电视台对张某某被追究刑责的新闻进行了多次播放。记者在梁山街头采访发现,很多人在听说过该消息后,都在试图了解此事的详细经过,并想以信息传播者的角色进行再次传播。
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知道有那么一个人,因为醉酒开车被抓的,以后谁还敢喝酒开车啊!但如果你让我讲法律内容,我就不知道了。”还有居民说,以后绝对不能喝酒开车,抓住就是要坐牢啊。
有警方人士曾告诉记者,在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上,尤其在县域的基层,张贴法律标语等浅层次上的温馨提示,远远不如相关事件这种警示教育深刻、有效,这也是目前山东警方正在创新的内容。
酒驾细节还原
半斤白酒换来2个月拘役

张某某在接受酒精呼吸检测 图/梁山县交警大队提供

名著《水浒传》中多用大碗喝酒对梁山好汉进行性格描写,但放在当代,恐已不再适宜,尤其是对于开车者来说。身处梁山之地,已经踏入不惑年纪的张某某,5月9日下午身着桔黄色的囚服,双手带铐,安静地坐在济宁梁山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其被检方指控醉酒后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当天梁山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昨天,本报记者赶到梁山,对这位山东醉驾入刑“第一人”进行细节还原。
文/记者 孙珂
全程录像的酒驾检查
5月5日,星期四,天气晴好。
这天,梁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杨久军接到通知,晚上要进行酒驾治理专项行动,他和所属民警被安排到县城北关马庄路口,此为梁山县城的主要路口之一。
民警在检查过程中,使用了录像设备,后在起诉张某某时,该录像视频也作为一份证据被提交至法院。
晚上8点多,杨久军注意到在距离检查点几十米开外,一辆自南向北行驶的面包车慢慢减速,之后右拐驶向了人行道。
“查车多了,我们也有经验。此类看到交警后减速、拐弯的车辆驾驶员多半心中有鬼,这是他们下意识地躲避方式。”杨久军和几名民警,马上跑过去拦下了这辆银色面包车。开车者是一名中年男子,车窗紧闭。
民警敲了敲车窗,示意对方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这名男子笑了笑,摇下车窗,把驾驶证递交到民警手中,这时一股酒味即钻进民警鼻子中。
酒后开车?42岁的张某某,就这样成为不光彩时刻的注脚。
从查处张某某的录像视频中,记者注意到,无论是酒精呼吸检测、血液检测,还是讯问笔录等各过程,张某某始终态度较好,没有民警问话,他就不说话,有时会禁不住地摸摸自己的头,似乎没有想到问题最终会如此严重。
张某某的酒精呼吸检测数值为134mg/100ml,远远超过醉酒标准。随即,当晚他被抽血,后一直被留置在交警队。
5月6日上午,梁山交警将血样送交80公里外的济宁市公安局,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当天就出具了结论,上面表明“从张某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04.3毫克/100毫升”。
当日,张某某被警方刑事拘留,换作5月1日之前,如果醉酒驾车只会被行政拘留。而且张某某被送到了看守所,而不再是拘留所。
刑事拘留,这意味着张某某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后来证明,当时被查获后张某某的良好态度,成为量刑时的一项考虑因素。
为他召开联席研讨会
张某某或许没想到,他会因醉酒驾车,在山东成为焦点人物。
记者了解到,在张某某被查获后,梁山县公安局与县检察院、法院沟通协调,召开了公检法“醉驾入刑”联席研讨会。
5月5日张某某被查获后,5月6日被确认为醉驾,之后经过三天的公告期,5月9日张某某被梁山县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当地法院表示,像此类轻微刑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该判处三年以下的,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这只要求三天的公告期。并且,由于张某某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认罪态度好,在量刑区间中,选择了中间偏下。
根据新修改后的《道交法》规定,交警部门还将吊销张某某的A2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在庭上,张某某曾口头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中午半斤酒晚上才开车
杨久军告诉本报记者,当时警方向他解释现在的醉驾处罚标准时,张某某曾不止一次地说,“怎么这么严重啊!”
据张某某说,他是在当天中午喝的酒,当时连他一共六个人,其中四个人喝酒,由于都是朋友,因此喝得较多,张某某自称喝了半斤多白酒。他也知道醉酒驾车现在查得很严,因此一直不敢走,后来到了晚上7点多,张某某觉得自己醒酒了,就开着他人的面包车上路,没想到正好碰到交警查车,当时想躲到一边去,结果正好被交警发现了端倪。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仍然足以将他送进监狱。
警方也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像饮酒后迟滞几个小时开车,很难保证酒精含量不高于酒驾标准。
责任编辑: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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