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季度平均35.6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首现季度同比改善

2014-04-29 18:4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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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9日讯(记者 刘梅婷)近年来,雾霾天气成为备受各界持续关注的热点话题,渴望新的一年能够增加“天空繁星闪烁”的天数,已成为全社会共同的心愿。记者今日从山东省人民政府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山东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记者了解到,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山东实行城市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定了《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每季度对各市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计算补偿资金额度。“一季度,17城市空气质量不同程度改善,省级共计发放补偿资金7029万元。”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李娥表示。

    此外,山东还对空气质量反弹的设区市实施限批,各级环保部门对环境空气质量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且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区域,一律实行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限批。一季度,对9个空气质量反弹的市实施了涉气建设项目从严审批。

    “我们还全面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自今年3月1日起,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执行新标准限值,并对新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对达不到新标准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李娥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对未按期建成污染治理设施且未达到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242个项目所在企业实施了停产治理。山东还采取市场检查与监测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对所选定的加油站进行检查和随机抽查。据了解,抽查总合格率为82.1%,对不合格的加油站依法进行了处罚。

  据悉,今年一季度,山东17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76μg/m3,同比降低10.7%;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09μg/m3,同比降低18%;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83μg/m3,同比降低15.3%;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53μg/m3,同比降低3.6%;“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35.6天,同比增加了5.1天。2013年以来,全省空气质量首次出现了季度同比改善。

责任编辑:刘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