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机关人员退休后3年内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取酬
鲁网5月18日讯(记者 刘梅婷)记者今日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东营市委办公室在下发了《关于对相关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对机关人员在行业协会兼职取酬行为作出了规定。
记者了解到,通知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作出界定,将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在职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包括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列入清理整顿的对象,明确规定上述人员辞去公职或退休后3年内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3年后需兼职(任职)的要按规定审批并对任期、任职年龄等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相关人员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社会组织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责任编辑:王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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