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办法出台 接待10人内陪餐者不超过3人

2014-06-05 11:3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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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5日讯(记者 刘梅婷)记者今日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为刹住“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楼堂馆所的豪华”等现象,“济宁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办法于近日公布实施。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公务接待:接待10人以内,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

  该实施办法对公务接待有明确的规定,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安排住宿用房,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住宿费由接待对象支付。

  接待对象应当在住宿宾馆或公务活动地点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一次工作用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10人以上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消费场所。

  党政机关要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接待单位应当填写接待清单,如实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由相关负责人审签,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另外,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以及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上述设施或者场所建设。

  公务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办法规定,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的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经鉴定达不到节能减排环保标准要求的,进行报废处置;其他车辆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原则,实事求是地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并列入财政预算。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会议活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晚会

  据了解,济宁市将严格庆典活动审批程序,严格控制研讨会、论坛、活动数量,全市各级各部门举办的庆典活动,按归口分别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后,报省委、省政府审批。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以公祭、历史文化、特色物产、单位成立、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义举办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单位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

  另外,纪检监察机关、政府纠风办加大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对未经批准举办或不按批准项目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责令其撤销评比达标表彰事项,并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王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