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告官”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公布 行政机关败诉多因不作为
鲁网7月4日讯 昨日,2013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出炉。报告中显示,实体败诉率较高的行政行为类型依次是:行政不作为(包括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补偿、行政处罚。
其中不作为案件的行政机关实体败诉率均高于50%,显示行政不作为问题较为严重。实体败诉率较高的行政管理领域依次是拆迁、房屋登记、土地、工商、公安、劳动保障等。
通过对2013年全省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进行调研分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因消极应诉而败诉”,“因行政不作为而败诉”,“因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而败诉”,“因不动产征收不规范而败诉”。
此外,2013年,全省法院二审行政案件收案2012件,审结2013件(含旧存)。记者了解到,上诉率是反映当事人对一审裁判满意度的客观表征。2013年,全省行政案件上诉率为52.44%,低于全国平均上诉率67.84%。
2013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申诉率为2.10%,为全国最低。全省行政案件申诉率近年来相对较低的原因是受理案件多,基数大,同时也反映了案件整体质量较好。
去年行政机关实体 败诉率近三成
2013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显示,2013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8403起,较前年减少7332起,同比下降28.49%。案件主要涉及土地、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登记、公安等重点执法领域。此外,行政机关实体判决败诉率为29.9%,较上年40.36%下降10.46个百分点。
2013年,全省行政案件以实体判决方式结案2707件(包括判决维持、撤销、变更、履行、确认合法、确认违法或无效、驳回诉讼请求、赔偿、不予赔偿等),实体判决率为15.02%,比上年上升2.9个百分点。
实体判决率是一审行政案件判决数与一审行政案件结案数之比,凡是作出实体判决的案件全部经过了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审查。一般情况下,实体判决率越高,表明行政审判的司法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越充分。
一审行政案件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11988件,撤诉率为66.5%,比2011年下降6.6个百分点,一半以上的行政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较好地实现了定纷止争和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
此外,行政机关实体败诉案件数为809件(包括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赔偿等),行政机关实体判决败诉率为29.9%,较上年40.36%下降10.46个百分点。(山东商报记者梁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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