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聘任15名法律顾问 郭树清为受聘者颁发聘书

2014-07-30 14:56:00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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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7月29日讯(记者 高扩) 29日上午,省政府举行聘任仪式,聘请15位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为受聘人员颁发聘书,勉励他们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对于不遵守法律的行政行为敢于说不,真正做到为政府工作提供一面“镜子”。

  会场上,郭树清不时与各位法律顾问交谈、交流。随后,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于向阳、烟台大学教授张平华、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波、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巧良代表15名法律顾问先后发言。四位法律顾问的发言,郭树清都做了认真记录。

  郭树清表示,各位专家、学者和律师具有精深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受聘省政府法律顾问是一项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希望大家尽快熟悉政府行政管理的流程和规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政府重大法律事务。要尽职尽责,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用法治思维发现和认识问题,用法治方式分析和解决问题,协助政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对于不遵守法律的行政行为敢于说不,真正做到为政府工作提供一面“镜子”。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中心和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多做研究,多提良策。

  郭树清同时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法律顾问工作,尊重法律顾问独立发表法律意见的权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此次聘任的15名顾问,7人是来自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8人来自律师事务所,专业和研究方向涉及宪法、行政学、民商法、经济法、金融法等多个方面,涵盖了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领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省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为2年。

  “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全国首创,15名顾问个个“够分量”

  7人是专家学者,8人来自律所

  本报记者 高扩

  29日,受聘省政府法律顾问的法学家及律师从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手中接过聘书,15名省政府法律顾问走马上任,这也标志着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要决定,目前山东已出台文件要求各市人民政府在9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12月底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组织开展工作。

  据介绍,十八大之后,山东省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走在了全国前列。

  “我们首先着手建立了山东省法律专家库,从390名报名者中遴选了102名法律人才。然后,从专家库中择优推荐13名人选,另推荐法律实务部门知名专家和国内理论界着名法学学者各1名,从而选出15名省政府法律顾问。”孟富强说,这种“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的模式在全国尚属首次,是一大创新。

  出席当日聘任仪式后,山东省社科院研究员于向阳深有感触地说,“聘任大会上,法治的氛围非常浓烈,我的感觉是政府真的是在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来解决问题。”

  据于向阳观察,省领导对依法行政极其看重,特别强调政府不仅要坚持依法行政,而且要用法治的方法解决改革中的问题。

  此次获聘省政府法律顾问的15名人士,都是在山东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法律专业人士,年龄、职业和专业分布相对均衡。其中,1960年代出生的最多,有7人,占46.7%;1960年前出生3人,“70后”5人。职业结构方面,7人是来自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8人来自律师事务所。学历方面,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12人,占80%。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