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庸懒散”典型问题

2014-10-24 16:5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0月24日讯(记者 刘梅婷)记者今日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聊城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庸懒散”典型问题,分别是:

  1、高唐县行政服务中心原主任陈文海离岗后,违规使用原单位公务用车,高唐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茌平县韩屯卫生院院长朱传伟、副院长杨玉明公车私用,茌平县纪委分别给予朱传伟、杨玉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茌平县卫计局党组成员李玉进行诫勉谈话。

  3、山东省聊城监狱驾驶员李松峰公车私用,山东省聊城监狱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东昌府区沙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徐林林兼职取酬,东昌府区沙镇镇政府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没收其兼职所得,上缴财政。

  5、冠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基层分局科员王立珍工作时间上网购物,冠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6、阳谷县爱卫会办公室副主任郑新工作时间上网听歌,阳谷县卫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7、东阿县水务局水政科科长周军工作时间浏览汽车网页,东阿县水务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8、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科员杨倩工作时间浏览购物网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办事处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王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