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证:网传青岛城阳有人抢孩子 警方查证是谣言

2015-06-06 11:56:00 来源:青岛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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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微信朋友圈疯狂的转发着一些帖子,如“在城阳某市场一面包车,抓了穿校服的小孩往车里扔……”、“黑龙江北路某商城附近朋友家的孩子差点被坏蛋抢走……”等等,其中一篇题为“城阳区某社区9岁孩子上辅导班,出门后被陌生人拉到车上抢走了”的贴文尤其引人关注,一时间人心惶惶。连日来,山东青岛城阳分局迅速部署有关部门,抽调组织警力对贴文进行核实。经查,网上所传均为谣言,发帖人已经被批评教育。

  6月5日中午,民警经多方落实最终找到了微信名为“轩轩妈妈”的发帖人杨女士。杨女士坦言,前几天路过看见路边有警车,并听到家长的哭泣,从而联想到网上疯传的“抢孩子”传言,在没有求证的情况下,“创作”出一篇贴文发布在朋友圈。

  警方进一步了解到,发帖人杨女士邻居家9岁的孩子文文上学回家发现自己家中没人,于是回到学校玩耍,一直玩到天黑。期间,文文的父母急着找孩子,一直没找到,于是报了警。

  这个过程被发帖人杨女士看在眼里,于是她给出警警车及现场周边情况偷拍了几张照片,发了出去。当民警找到发帖人杨女士时,她的第一句话“我真的不知道影响这么大、这么坏,我知道自己做错了,我已经把贴删除了。”鉴于杨女士的认错态度,且没有造成更恶劣的影响,民警给予口头批评教育。

  对于网传的多篇抢、拐孩子的网贴、微信图贴,民警在城阳辖区各街道和各派出所及110指挥中心进行了详细查证落实,截止目前没有接到任何网上传播的类似群众举报信息和报警信息。(记者 陈志伟)

  警方提醒:谣言止于智者

  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但网络谣言的破获力和危险性是实实在在的。当我们遇到一些问题或者困难时,要静下心来,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来解决,万不可造谣生事。同时,告诫那些别有用心或以谋利刺激为目的,恣意造谣惑众的网民,使用不正当或极端手段虽或能一时得逞,但最终会自食苦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谣言止于智者,但谣言也止于造谣者”,谣言制造和传播者可能会承担多项责任。擅自传发图贴,有可能侵犯肖像权、荣誉权等,需要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制造传播虚假警情、险情,造成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会给予相应治安处罚;情节行为更加恶劣严重的、造成极坏社会影响,有可能触犯《刑法》,公安机关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