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第三轮专项巡视启动 49个单位将接受巡视

2015-10-21 18:15: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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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山东今年第三轮巡视工作近日已正式启动。从10月中旬开始到明年1月中旬,省委13个巡视组将采取“一托三”或“一托四”的方式,对49个省直部门单位、省管企业、高等院校和县(市、区)进行专项巡视。近日,各巡视组已陆续进驻被巡视单位。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单位后,省委巡视组组长、副组长与被巡视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通报巡视任务和工作安排,商定有关事项。按照有关要求,省直部门单位、省管企业、高等院校巡视对象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省管干部,县(市、区)巡视对象为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等。

  本轮巡视工作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着眼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的尺子严格衡量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着力发现以下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巡视组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以严格的标准、有效的方法着力发现问题,以扎实的措施推动整改解决问题,持续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10月16日上午,省委第一巡视组进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在动员会上,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陈留泉表示,“巡视中,我们将严格履行《条例》规定,采取听取党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专题汇报,与被巡视地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举报,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以适当方式到所属基层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工作。”

  省委巡视办负责人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对被巡视单位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提出要求。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卢保民提出,“希望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积极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履行巡视监督职责。”

  目前,省委巡视组已分别进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航空集团、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市历下区、青岛市市南区、李沧区、崂山区、博兴县、烟台市福山区、潍坊市奎文区、济宁市任城区、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区、临沂市罗庄区、巨野县等15个地方、单位。对其余地方、单位的巡视工作将陆续展开。

  被巡视地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也分别表示,将主动接受省委巡视组的监督和检查。

  山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商志晓认为,“省委巡视组这次对我校开展专项巡视,对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

  青岛市南区委书记王久军表示,“这次专项巡视是对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上的一次健康体检,也是对我们政治上的考验和工作上的检查,我们一定按照省委要求,积极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指导和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立行立改,以这次巡视为契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省委巡视组在进驻的时候,都向社会公布了联系电话、邮箱以及受理信访的范围和时间。根据有关要求,省委巡视组在省直单位、省管企业和高校巡视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省管干部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在县(市、区)巡视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县(市、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山东台 廖亮 杜善鑫)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