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五市通报17起问题!1人被取消退休待遇,2人被双开

2019-09-30 09:28: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烟台

  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程显功被开除党籍

  日前,中共烟台市纪委、烟台市监委对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程显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程显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资金、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程显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程显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烟台农业学校原副校长王绍武被双开

  日前,中共烟台市纪委、烟台市监委对山东省烟台农业学校原副校长王绍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绍武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绍武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绍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德州

  原德城区林业局在为群众办理木材运输证中消极应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问题。

  2019年,原德城区林业局在未与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德城分局就有关业务办理交接的情况下,擅自停办木材运输证,给木材运输业户造成经济损失并被媒体曝光。原德城区林业局林木保护站站长郝胜海、原德城区林业局林政科科长黄英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德城区林业局副局长陈洪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齐河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俊河,齐河县住建局村镇科原科长高圣杰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问题。

  2016年至2017年,吕俊河、高圣杰在任职期间,对全县危房改造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乡镇(街道)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存在时间前后矛盾、涂改明显、照片造假等问题。同时,齐河县住建局将职责范围内的危房改造全面检查验收工作转嫁给乡镇政府(街道办),导致危房改造工作落实不到位,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高圣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吕俊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津县相衙镇产业办主任李英刚、相衙镇管区书记张洪涛在环保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问题。

  2018年11月,李英刚、张洪涛在环保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对辖区内某铸造厂监管不力,致使该铸造厂存在违法生产和粉尘污染等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李英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洪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滨州

  阳信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原书记、原局长李福烈对待群众简单粗暴问题。

  2019年1月15日,李福烈对来访人员进行辱骂,并被拍成视频在网上传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外,李福烈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李福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滨城区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科原科长韩永军履职不力问题。

  2010年5月至2017年12月,韩永军对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15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通过审核并领取危房改造补贴。2019年4月,韩永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无棣县佘家镇经管站原站长王盛军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

  2018年7月,王盛军在担任佘家镇经管站站长期间,未认真履行村提代管金审核监督职责,违反村提代管金操作流程,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2019年6月,王盛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沾化区古城镇西范村党支部书记范水林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16年至2017年,范水林先后三次自主决定超范围、超标准向群众摊派费用共计2万余元,用于支付集体支出。2017年,西范村对扶贫机械管理不善,造成集体资产流失,范水林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11月,范水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博兴县陈户镇王孙村党支部书记孙万杰乱作为问题。

  2011年4月,在王孙村补助化肥发放工作中,孙万杰安排压低发放标准并违规向村民收取费用,将结余用于其他事项开支。2015年5月至2018年7月,孙万杰安排超标准收取村内养殖区电费,用于其他支出。此外,孙万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12月,孙万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营

  东营区辛店街道茶坡村党支部副书记王云成、原副书记王新成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问题。

  2013年1月至2017年1月,王云成、王新成在负责茶坡村朝阳小区建设工程工作中,先后三次收受承建方赠送的白酒,价值共计2240元,并多次接受宴请。王云成、王新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胡建泉“私车公养”问题。

  2019年2月,胡建泉在市市政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处工作期间,先后两次驾驶个人车辆在市市政加油站加油98升,共计603.45元,记在该公司公务用车的加油账上。胡建泉受到记过处分,并全额上缴违纪款项。

  利津街道卫生院驾驶员谢云勇违规报销个人加油费用问题。

  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谢云勇利用驾驶公务用车、定期报销加油发票的便利,先后4次违规报销个人车辆加油费用共计1300余元。利津街道党工委给予谢云勇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利津街道西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全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赵全奎在已领取村干部工资的情况下,从村集体账目中列支1154元,以零工款的名义为自己发放误工补助。赵全奎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泰安

  新泰市交通局交通运输管理处货运办主任侯传忠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问题。

  2016年9月至2019年3月,侯传忠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活动安排,费用均由对方支付。侯传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肥城市湖屯镇敬老院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3年1月至2017年10月,湖屯镇敬老院违规为工作人员发放补贴。时任院长陈玉江、副院长耿业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新区房村镇环保办在环保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该办在“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未对企业存在的环保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整治措施,“散乱污”企业清单存在漏报问题。环保办主任李洪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综合各地纪委监委信息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