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山东|法律咨询、知识宣讲,山东各地宪法宣传活动丰富多彩

2020-12-06 20:27:00 来源:中国山东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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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山东各地举办宪法宣传活动,通过不同的宣传方式,让宪法走进群众日常生活。

  济南中院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12月4日上午9点,济南中院举行员额法官宪法宣誓活动。济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爱云领誓,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杰主持仪式,部分新闻媒体记者、人民陪审员代表受邀前来见证。

   

  在激昂的国歌声中,中院全体员额法官身穿法袍,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

  在讲话中,张爱云对全体员额法官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坚定宪法信仰,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弘扬宪法的排头兵;二要坚守公正底线,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三要增强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努力成为行家里手;四要永葆清正廉洁,以过硬的纪律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尊重,自觉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维护司法公信力,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宣誓活动结束后,新闻媒体记者、人民陪审员代表参观了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委会会议室、新闻宣传中心等场所。

  宪法宣传进社区 普法意识入人心

  12月4日,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即墨区通济新经济区滨河社区,向社区居民宣传宪法知识,让宪法走进群众日常生活。活动中,检察官们为居民发放《宪法》书籍、法律知识宣传册,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原来一知半解,听了这次普法知识宣传,消除了我心里的很多疑惑,感觉踏实了不少。”即墨区通济新经济区滨河社区居民管法智对检察官说。

   

  活动现场,检察官利用宣传横幅,发放宪法宣传手册,宣讲法律常识,设立咨询点等形式,结合扫黑除恶、禁毒禁赌等内容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活动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吸引群众积极参与,前来领取宣传资料的群众络绎不绝。同时,检察官耐心解答群众有关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咨询,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解决问题,营造了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宪法宣传进社区实现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帮助百姓解决了实际问题。滨河社区主任韩桂艳说:“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天的宣传让我们增长了不少知识。”

  菏泽中院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2月4日,为增强宪法意识,激励法官干警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全省其他法院法官一起同步进行了宪法宣誓。

  宣誓现场,在部分驻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的见证下,全体法官面向国旗,作出了庄严承诺,忠实履职,恪守公正,永葆廉洁,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努力奋斗。

   

  参加宣誓的法官表示,通过举行这种庄严的宣誓仪式,能够让自己时刻牢记光荣的使命,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信任重托,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了解,在12月菏泽市法治宣传教育月期间,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举行一系列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通过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切实让宪法法律走到每一个人身边、走进大众心里,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稳定良好的法治环境。

  普法出租车 让“法”流动起来

  “学好民法典,保障多一点”……在山东理工大学北门临时停车区,一辆辆出租车缓缓驶出,开始充当“普法使者”穿梭在淄博市的大街小巷。

  结合城市出租车流动性大、覆盖面广等特点,12月3日下午,淄博市司法局开展了出租车普法流动宣传活动。

   

  记者在现场看到,出租车后挡风玻璃处粘贴着相关车贴,《民法典》《趣味学宪法》《普法三字经》等宣传册整齐摆放在车内,显得格外醒目。

  15时许,记者乘坐普法宣传流动的出租车来到张店区西五路与新村路路口,一位准备出门购物的李女士挥手示意上车。不经意间,李女士拿起了后座上的《民法典》宣传册细细品读。

  李女士告诉记者,“利用出租车宣传法治精神的形式新颖独特,坐车出门也能学到法律知识,既实用又接地气。”

  据了解,淄博市将举办“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农村、宪法进机关、宪法进校园、宪法进社区、宪法进军营、宪法进网络”等活动。(记者 张敏敏 杨广科 谢雯嘉 江学俊)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