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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应向重度残疾人倾斜 孙建博建议设立终身照料制度

2019-02-22 12:47 来源:华夏时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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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参加全国两会以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肢残人协会副主席孙建博的议案和建议数量都当属“大户”之列,同时,反馈率及落实率也很高。

  华夏时报记者王晓慧 公培佳 两会报道

  自2013年参加全国两会以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肢残人协会副主席孙建博的议案和建议数量都当属“大户”之列,同时,反馈率及落实率也很高。

  “上一届,我一共上交了159件议案和建议,件件都得到了答复,并且,80%的内容都得到了落实,余下的也全部在推进中。”孙建博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刚出版了一本书,书名为《履职:永远在路上》。”

  身为一位坐在轮椅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孙建博更加了解残疾人,建议的内容也更加具体而清晰。本报记者看到了孙建博今年的议案和建议目录,其中,18个有关林业、生态保护的内容,11个涉及残疾人民生问题,还有15个涉及党建、其他等方面的内容,一共44条建议内容,规模和涉及面甚广。

  在残疾人建议目录部分,重度残疾人方面的建议成为孙建博今年关注的重点。据记者了解,我国残疾人数量已超过9000万人,其中重度残疾超过3000万人,分布在2000多万个家庭中,涉及两亿多人的工作和生活。

  建议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退休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在政府帮助和自身努力下成功实现就业,圆了就业梦。但是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可领取全额养老金。

  但由于残疾人本来工龄就短,而且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也低,很多残疾人都是在家庭条件非常困难的情况下缴纳保险金的,所以许多残疾人即使能够提前办理退休,也只能拿到部分养老金,有的甚至达不到低保水平。为此,全社会对于残疾人提前退休后拿到全额退休金的呼声越来越高。

  “拥有固定的生活保障,不仅关乎残疾人家庭的和谐安定,也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让残疾职工提前退休并能拿到全额的退休金既符合以人为本的社会价值取向,又能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兄弟姐妹的体恤与关心。”孙建博称。

  为此,孙建博建议:劳动人事部门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参照残疾人的残疾级别、程度、年龄和社保缴费状况,让残疾人提前5年退休并领取全额退休金,以体现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让残疾职工及其家人能充分享受和谐社会带来的幸福。

  除此之外,孙建博还建议建立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终身照料制度。

  我国把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中的一级、二级界定为重度残疾,其中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因其失去心智,必须有专人照料。

  为此,2015年11月,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要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建立包括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在内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将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交予相应的服务机构,进行集中照料。不仅可以为解决重度残疾人家庭贫困,减轻照料负担,也完全符合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趋势。实现了从以前的“照看一个人,拖累一群人”向现在的“托养一个人,解放一家人”的有效转变。

  在此基础之上,孙建博建议:继续完善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的托养日间照料制度。通过加大政府投资,在托养机构建设中形成各级联动,并尽快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通过合理的发展,形成政策长效化,服务专业化,机构网络化,管理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的服务模式。例如,顺德、定海等地建立的精神残疾人托养中心,通过专业的心理康复、社交训练、就业技能培训等,使精神、智力残疾人得到了科学有效的照料。同时,实行托养、训练、就业一条龙服务,以政府为主导,多方筹措资金,解决机构托养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

  建议无需单独立户也可享受低保

  随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不断规范和完善,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得到了一定的救助。国家采取系列减贫行动,一方面通过就业支持和生产扶贫,帮助残疾人脱贫解困;另一方面,近十几年来,全国各地先后从城市到农村建立起来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实施新的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办法,对贫困残疾人实施托底保障。

  不过,由于残疾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参与社会生活和社会竞争的能力较弱,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国实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是按照年龄和残疾程度等人口学方面的标准制定的,而是按照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毕竟是针对解决贫困问题而不是残疾问题设计的,这一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比如,以家庭为保障单位的话,没有考虑残疾人家庭结构的特殊性。特别是一部分成年重度残疾人因其需要家庭监护无法个人立户并自成保障单位,虽然个人没有任何收入,却不能纳入保障范围。”孙建博表示,该项制度中,在针对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的执行中存在一定的盲点。

  为此,他建议:重度残疾人无需单独立户也可享受低保。具体而言,首先,要按照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其次,对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以及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最后,对于没有低保的人群,推行重度残疾人城乡职工养老保险,政府缴60%,个人缴40%,累计缴保15年。

  身为重度残疾人,孙建博更加了解残疾人的疾苦。除此之外,孙建博针对残疾人的建议还涉及《关于残疾人优先选择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的建议》《关于残疾人持证乘坐动车、高铁享受半价优惠的建议》《关于给每一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安排就业岗位的建议》以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无障碍出行优惠政策的建议》等多方面内容。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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