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

2012-03-13 08:16:39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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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鲍志强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在中共山东省委的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继续把省委重大决策、政府着力推进、社会普遍关注、人大依法能及的事项作为工作重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10件,通过法规性决定1件,审查批准济南、青岛、淄博三市报批法规15件,对12部国家法律及法律性决定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听取审议省政府和“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9次,组织专题调研16次,作出决议决定26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3名,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原则,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重点,改进方式,提高质量,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制保障。

  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等重点,不断加强立法工作。审议通过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对依法管好、用好、保护好国有资产,推动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意义重大,国务院国资委转发了这个条例,并给予高度评价;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规范了农产品产地、投入品、生产、包装、运输、储存和销售各环节的监管措施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将发挥积极作用;司法鉴定条例的制定,体现了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对依法规范全省司法鉴定工作,理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审议通过的胶东调水条例和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为促进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可持续发展,增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提供了法制保障。为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利、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减少大气污染、维护国家安全,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宗教事务条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条例;为适应促进科技进步和建设创新型山东的要求,常委会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作了修改。

  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常委会坚持全面审议和重点审议相结合,采取“比较借鉴、提前介入、充分吸纳、沟通协调”的方式,努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利用座谈会、论证会、专家咨询、网上听证、征求省人大代表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公众意见表达、采纳和反馈机制,使立法充分反映群众的合理诉求,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联系协调。把联系协调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不断完善人大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依法公正合理地设定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协调解决立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和谐立法。三是完善审议机制。在坚持专门委员会先行审议、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常委会集中审议的基础上,探索实行“隔次审议”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法规草案有充足的时间调研论证和修改完善。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法规起草、调研论证、协调修改、审议表决的工作机制,促进了法规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为保障行政强制法的正确有效实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对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常委会作出决定,对我省现行有效的195件法规中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一致的25件法规的相关条款作出修改,圆满完成了清理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总结监督工作经验,制定了《关于组织执法检查的若干规定》,修订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

  (一)完善机制,着力提高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为加强和改进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在听取审议政府和“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前,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前介入、先行调研,提出初审意见,连同政府、“两院”报告一并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对初审意见修改完善,经主任会议研究,形成对政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印送政府、“两院”研究办理,进一步增强了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和针对性。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国土资源、广播电影电视、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提高旱涝灾害防御能力、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旅游工作及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省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省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政府和“两院”高度重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整改落实,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为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贯彻实施,常委会在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省情况和“六五”普法规划报告的基础上,作出了在全省开展“六五”普法的决议。

  (二)突出重点,着力提高开展专题视察的质量。为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常委会注重突出重点、把握时机,扎实开展监督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党委高度重视、政府着力推进、社会普遍关注。常委会把这项工作列入重点监督议题,由常委会5位副主任分别带队到10个市视察,并委托其他7个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采取分门别类、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工地现场,逐项查阅证照批件,逐个项目核实进度和质量,详细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评价。在各级各部门的全力配合和积极推动下,视察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视察结束后,常委会党组向省委写出专题报告,姜异康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这次视察,我们深深体会到,人大监督工作只要做到“选题准、部署早、方案细、办法实”,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合力推进,着力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组织了执法检查,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制度,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制定劳务派遣管理监督的行政法规等意见建议。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就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提出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尽快出台食品安全配套法规、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舆论监督等意见建议。常委会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气象法、红十字会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执法检查;继续组织开展齐鲁环保世纪行活动等。常委会组织的这些执法检查,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常委会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定了审查工作相关规范,为全省各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配备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电子软件。加强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调研和督导,全省已有13个市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走在了全国前列。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共受理来信7148件、来访10658人次,对重要的信访事项通过发函催办、跟踪督办等方式,促进了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三、改进工作方式,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代表法,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积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一)认真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常委会不断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努力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实效。注重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及时下发活动内容建议,做到全年有计划、阶段有安排、活动有要求。组织召开了省人大代表小组召集人座谈会,总结交流代表小组建设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代表小组活动的深入开展。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调研专题,采取以代表小组为单位普遍调研和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重点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题调研,着力增强代表专题调研和视察的实效。共有600多位代表参加了专题调研,提出了一批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及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等方面的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为代表参加本次大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做准备。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征求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等。

  (二)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对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4件代表所提议案,有关专门委员会深入调研、充分论证、认真审议,向常委会提出了审议结果的报告。代表议案所涉及的《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已列入2012年立法计划。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35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除4件正在办理,其余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对确定的6件重点督办的建议,采取落实责任、明确时限、跟踪督办等方式,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努力提高为代表服务的质量。组织7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专题学习。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方式,组织代表学习宪法法律及其他与执行代表职务有关的知识,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继续坚持重大事项征求代表意见和情况通报制度,组织政府和“两院”有关部门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务。积极培育典型,宣传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事迹,推广先进经验,努力营造有利于代表履职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严密,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顺利完成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去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正式启动。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常委会高度重视,提出了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联席会议,通过了《关于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和《关于山东省县(市、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举办了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为确保换届依法有序进行,常委会定期编发选举工作简报、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实地察看各地换届选举情况,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切实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县乡两级依法成立选举委员会,具体负责办理选举工作事务。各地紧紧把握代表名额分配、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推荐、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广泛发动,周密组织,扎实推进。通过调查摸底、预约登记、正式登记、张榜公布和检查验收等步骤,最大限度地减少错登、重登和漏登,切实维护广大选民的知情权和选举权;坚持各种法定提名方式并举,认真审查代表候选人,严把代表提名关;采取多种形式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情况,为选民投票选举奠定基础;县乡两级统一制发投票程序和选票,对各投票站投票选举的主持人、监票人、计票人进行集中培训。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全省共有6436.5万选民参加了县级人大代表投票选举,4119.8万选民参加了乡级人大代表投票选举,参选率分别达到88.71%和86.32%。全省共选出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124354名,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班子。通过选举,我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结构进一步优化,基层一线代表、妇女代表所占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得到保证,党政干部代表所占比例比上届有所降低。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是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前提。坚持通过举办读书会、法制讲座、专题报告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历次全会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的决策部署,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学习法律、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常委会组成人员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有了新的提升;制定了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的若干规定,完善了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机关的工作制度和规范,促进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在研究和拟订议案、立法、监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注重发挥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决策辅助和服务保障作用,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提高;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制度,及时通报人大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进一步扩大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环节和必经程序,紧密结合全省中心工作和人大工作实际,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调研重点,形成了一批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坚持邀请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向各市人大常委会通报,努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注重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多媒体联动,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人大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加强机关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有新的提高。

  常委会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活动,去年共接待了17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组团或随团出访了11个国家和地区,宣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增进了与外国议会间的了解和互信,促进了对外交流与合作。

  常委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对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深入,法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监督工作还不够,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方面还需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探索,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本届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事关大局、事关长远。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中共山东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更加注重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注重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努力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全面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组织好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围绕主题主线,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从人大的性质和职能出发,完善思路,强化措施,不断提高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能力,推动“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突出立法重点和地方特色,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着力围绕促进转方式调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立法工作,重点审议制定关于企业权益保护、突发事件应对、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食品安全、湖泊保护等方面的法规,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等法定形式,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点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交通运输、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农民合作社发展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司法公正等情况的报告;对全省政府教育投入、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情况进行视察;对文物保护法和我省文物保护条例、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我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不断改进方式,完善措施,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努力推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省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的重要活动,扎实做好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作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有关准备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不断提升常委会的工作水平。搞好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推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促进各项工作的依法治理,大力推进我省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各位代表,我们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山东省委的领导下,科学务实,积极作为,依法履职,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宋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