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家!济南铁路两级法院“涉铁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揭牌成立

2022-05-30 09:03:49 来源:大众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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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逯禹涵 王程程 张坤 宋明明 济南报道

  5月27日,山东省首家“涉铁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在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正式成立。

  成立仪式上,国铁济南局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李翔鹏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伟东共同为铁路中院“涉铁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揭牌。省法院立案庭、济南铁路运输法院负责同志及中铁十局、十四局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同时为济南铁路运输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涉铁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揭牌,标志着铁路两级法院“涉铁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正式开始运行。仪式上,黄伟东还向四名特邀调解员代表颁发了聘任证书。

  近年来,我省涉铁纠纷案件呈现新类型、多元化、复杂程度高等特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涉铁企业诉讼纠纷成本较高、处理难度大。据了解,2019-2021年,山东省内涉铁企业涉诉纠纷近3000件,标的额超60亿元。

  为切实发挥铁路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体制优势,积极回应涉铁企业新的司法需求,铁路中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铁路两级法院设立“涉铁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铁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伟东在致辞中表示,成立“涉铁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是铁路两级法院深化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强化诉源治理、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实践。

  为保障“涉铁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有效运作,铁路中院制定了《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涉铁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特邀调解员工作职责》及涉铁纠纷多元化解意向书、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申请书等规范性文件,同时选聘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沟通协调能力强、具备相应政策法律知识的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根据上述规程规定,对于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依法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解决了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问题;对于调解不成的纠纷案件则设立绿色通道,依法快速立案审理执行,打通诉调对接“最后一公里”,为维护涉铁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全链条、全过程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国铁济南局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张秉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公司作为大型国有涉铁企业,涉铁纠纷的案件数量较多,且案件主要涉及民生,跨域范围广,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存在一定压力。铁路两级法院“涉铁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成立,拓展了化解涉铁纠纷的新渠道,进一步优化了企业法治营商环境。

  作为本次受聘的特邀调解员,中铁十局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孙建平表示,将秉承着严谨、公正的态度,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妥善解决涉铁纠纷,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李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