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贷支持
1.开展“雁归兴乡”返乡创业推进行动,人才返乡创业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合伙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分别提高到20万元、60万元。
——《关于实施“才聚沂蒙”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临发[2020]15号)
(二)人才引进
2.核心内容:按照“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优质项目”模式,面向海内外引进顶尖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最高给予1亿元的综合资助。
——《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18]12号)
(三)人才引进
3.对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工作满一年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人才津贴,补贴期限3年。择业期(毕业3年内)来临沂市工作的博士在市内购买首套房的,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
——《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18]12号)
4.鼓励市内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国内重点高等学校或在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入站进行博士后研究,出站后留临沂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到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研究、首次入站且无工资收入的博士后,市财政给予最高15万元生活补助。
——《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18]12号);《关于实施“才聚沂蒙”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临发[2020]15号)
5.企业引进每名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10-20万元一次性补助。从市外聘用年薪100万元(以聘用合同为准)以上且年薪全部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职业经理人和技术领军人才,经评审认定后,按年薪的20%给予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18]12号)
6.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国家级二等奖和省级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18]12号)
7.强化奖励扶持,给予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可直接参评高级技师或高级工程师。给予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获奖选手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获奖选手最高3万元一次性奖励。
——《关于实施“才聚沂蒙”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临发[2020]15号)
(四)财政奖补
8.对在我市入选的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领军人才,根据科研和团队建设需要,给予最高500万元经费支持,一次性拨付至用人单位,其中40%的比例明确人才津贴,剩余部分用于团队建设、技术交流、创新研究等。
——《关于实施“才聚沂蒙”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临发[2020]15号)
9.对在我市入选的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领军人才,根据科研和团队建设需要,给予最高500万元经费支持,一次性拨付至用人单位,其中40%的比例明确人才津贴,剩余部分用于团队建设、技术交流、创新研究等。
——《关于实施“才聚沂蒙”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临发[2020]15号)
10.安排引进利用外资专项奖励资金 3500 万元,支持引进世界五百强外资企业,不断提升和扩大全市利用外资质量和规模。安排招商引资资金 1000 万元,激发招商引资工作热情,提高我市招商引资水平。
——《关于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二十二条财政奖补激励政策》(临办发[2021]8号)
11.对认定为国家级和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18]12号)
(五)“放管服”改革
12.持外籍专家领衔或参与承担省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参评政府科技奖励。外籍人才持人才签证,来临工作免办工作许可手续;持其他签证,可在市内申请变更为人才签证。
——《关于实施“才聚沂蒙”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临发[2020]15号)
(六)科技创新
13.对沂蒙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最高给予每人一次性岗位津贴50万元,连续4年每人每年2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对沂蒙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给予100—1000万元创业扶持资。
——《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18]12号)
14.对自主申报新入选两院院士的,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新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的,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新入选省“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新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18]12号)
15.世界500强企业等在临沂设立或者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总部及研发机构,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对以著名科学家命名并牵头组建,由社会力量捐赠、民间资本建设的科学家实验室,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
——《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18]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