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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商遇到“抄袭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断案 若认定涉嫌侵权须当场下架撤展

2019-10-22 15:06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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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自家“宝贝”参展,却发现有“抄袭品”,这是否涉及侵权?在山东国际会展中心第86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期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现场“解码”。

  鲁网10月21日讯 带着自家“宝贝”参展,却发现有“抄袭品”,这是否涉及侵权?在山东国际会展中心第86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期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现场“解码”。

  故事的缘由是,10月11日,来自淄博的梁先生带着拥有5项实用新型专利的“汽车柴油加热装置”参展,可现场却发现有两家参展商的展品却与自家“宝贝”极其相似。随即,他投诉给了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维权。

  展会时间短,这更要求维权的高效率。槐荫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张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立即出动人员了解情况,收集线索,确定为专利纠纷案件并上报市局。12日一早,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槐荫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市知识产权法律维权中心人员抵达现场处理专利纠纷。

  从外观看有些相似,但是否涉及侵权,需要根据专利权记载的技术特征,对产品内部部件及构造进行严格比对。技术人员现场对三家产品进行切割,对技术特征反复分解、比对后,发现并不构成侵权。在充分的事实证据面前,梁先生紧皱的眉头舒展了……一起专利纠纷得到当场处理,同时也向当事人和参展人员宣传普及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依法维护了参展商的合法权利。

  “对于举办期只有短短几天的展会来说,高效维权是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快保护’要求重要而有效的举措之一,也是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职能的充分体现。”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场初步认定侵权的,需立即撤展,并上报涉及品所在地监管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同时提醒,若发现有涉嫌侵犯专利权的产品和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投诉热线,或直接投诉至中国(济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济南日报记者 卢虹)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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