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地保障
1.新增计划指标重点保障疫情防控和省市重大项目、强弱项补短板项目、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双招双引项目及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卫生、乡村振兴、扶贫等社会民生项目,急需开工建设的项目可预支部分新增计划指标,预支数量控制在2019年省下达计划总量的50%以内;(2)省重大、新旧动能转换优选、双招双引重点签约、补短板强弱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应全额保障。
——《关于做好2020年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菏自然资规发〔2020〕36号);(2)印发《关于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菏自然资规发〔2020〕147号)
(二)财政奖补
2.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对能够帮助企业突破关键技术、解决重大难题或与企业联合开展自主创新研究的领军人才或团队,经评选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
设立市级“一事一议”引才通道,对我市急需紧缺的顶尖人才和团队项目实施“一事一议”评价标准,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最高给予8000万元综合资助。(3)中科院、“双一流”建设高校等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研发机构且正式运营,由市财政给予500万元奖励;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研发机构且正式运营,由市财政给予300万元奖励。(4)设立“牡丹友谊奖”,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菏发〔2020〕15号)
(三)“放管服”服务
3.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精准发力,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便民、高效”服务模式,全面开展“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活动和“三减两包一放”行动,持续推动“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建立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制度,推动行政许可标准化、集约化、智能化,通过事项整合、流程再造、信息共享,将一个行业所有审批事项信息集成到一张综合许可证,打造“一证准营”新模式。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办字〔2019〕26号);(2)《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办字〔2021〕13号)
(四)科技创新
4.加强我市与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外最高学术机构院士及其团队科技创新合作工作,支持搭建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
——《关于加强与院士合作服务菏泽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菏科字(20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