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源地助学贷款今起办理 毕业三年可只付利息
鲁网8月1日讯(记者范金鑫 实习生郭松潇)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8月1日起,山东省将全面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正式录取的山东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均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自主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据悉,录取为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正式录取的山东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的学生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会收到一本《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里面详细介绍了高校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案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和家长共为借款人,普通高校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后如果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财政继续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前3年可只支付利息,3年后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办理助学贷款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经本人签字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据了解,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去学校报到时可以走“绿色通道”;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如果学习成绩优秀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另外,所有高校都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专门用于特困生补助、学费减免、助学活动等资助事项,所以,家长并不用担心学生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此次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办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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