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强化就业援助 健全城乡平等就业制度

2017-09-20 15:2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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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0日讯(记者范金鑫 实习生盖玉洁)9月11日,省政府正式印发《山东省“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鲁政发〔2017〕26号),对全省“十三五”期间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安排。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促进重点人群就业方面,《规划》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农村劳动力、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作了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农民工工作处)处长衣军强介绍,山东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规划》提出,要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健全涵盖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促进供需对接和精准帮扶。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促进他们更好参与到就业创业活动中。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金补贴、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欠发达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健全基层服务保障机制,畅通流动渠道,拓展扎根基层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通道。

  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规划》提出,要坚持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的原则,分类施策,精准发力,鼓励去产能企业拓宽分流安置渠道,加强转岗再就业帮扶,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作用,做好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落实稳岗补贴等扶持政策,引导钢铁、煤炭等行业困难企业以协商薪酬、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方式稳定现有工作岗位。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规划》提出,要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实施就业精准扶贫,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情况,因人因需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坚持“产业化带动、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高效化利用”,提升“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管理水平。

  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规划》提出,要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就业援助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做到“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畅通进出通道,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一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统筹做好其他群体就业工作。《规划》提出,要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做好妇女、退役运动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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