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山东将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集中行动
鲁网8月31日讯(记者 徐英淦)31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防范商渔船碰撞集中行动”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山东海事局和省海洋与渔业厅自9月1日起联合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商渔船违法行为,减少商渔船碰撞事故和人命财产损失,维护海上安全形势稳定。
据山东海事局副局长李家坤介绍,集中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联合巡航执法行动、开展商渔船防碰撞专项检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开展联动预警和联合评估等。他指出,各地海事、渔业部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商渔船碰撞事故、险情特点和规律,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针联合巡航巡查执法,突出打击八个方面违规行为。商船方面:一是船员值班不认真,包括值班玩手机等行为;二是船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三是不安排瞭望人员情况;四是船员瞭望不仔细,未合理设置雷达量程等行为。渔船方面:一是船员配备不合格情况;二是渔船通信导航设施不齐或不正常使用行为;三是渔船在定线制水域、进出口航道水域违规捕鱼作业;四是渔船不按规定正确显示号灯号型等行为。应将伏季休渔后渔船集中出海捕鱼作为联合巡航执法的重点时段,将长山水道、成山头周边水域及11个传统渔区等商渔船频繁交叉会遇水域作为联合巡航执法的重点区域,及早发现潜在碰撞风险,纠正商渔船违反定线制规定和避碰规则等行为,优化通航秩序,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
同时,海事部门结合船舶安全检查,突出对商船三个方面的检查:一是商船助航设施方面,如导航设备等;二是船员实操能力,如进入渔船作业密集区雷达量程设置等;三是船员对渔区航行认知,如船舶航线设计等情况,提醒船舶尽可能避免穿越习惯渔船作业区,检查船员对渔船号灯号型、作业方式、作业习惯的了解,提醒船员在思想上、技术上对渔船避让做好充分准备。渔业部门突出对渔船四个方面检查:一是渔船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情况,包括与本船符合情况(防止套用)、配备情况、防随意修改情况;二是北斗定位系统和安全设施;三是其他防避碰设施设备。对所有停港船舶逐条检查,不合格的停港整改,严禁出海;四是渔船值班情况检查,利用渔船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对海上渔船定时点名以检查值班情况,对未回应的,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在安全警示教育方面,李家坤强调,各地海事、渔业部门要按照已发布的《山东海事局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联合开展商船渔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联合开展商渔船防碰撞“安全警示教育进渔村码头、典型事故案例进航运企业、进船员培训机构” 的“三进”活动,深入渔村、渔港和码头,将尽可能多的渔船船东和渔民、船员及家属纳入教育范围,开展案例教育,通过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海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降低商渔船碰撞事故风险。
他同时强调,各地海事、渔业部门要密切沟通,协商划出商船密集航线、渔业重要作业区,充分发挥VTS、AIS、北斗系统等手段的作用,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监视和电子巡查力度,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互动,及早发现风险、及早提醒,增加预警信息播发频次,双方对进入重点区域的商船、渔船发出预警信号,提醒加强瞭望、值班,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各地海事渔业部门针对发生的商渔船碰撞险情事故要联合组织开展后评估,以优化防范商渔船碰撞措施,提升行动效果。
各地海事、渔业部门将结合辖区特点,统筹安排,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密切工作配合,进一步深化“联网、联防、联控、联动”工作机制,集中打击一批违规作业商渔船舶,有效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易发多发态势,确保我省沿海海上安全形势稳定。
据悉,近几年,海上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易发,发生的时间、区域相对集中,在水上交通事故和渔业生产事故中占比较大,损害较为严重。从2016年以来海事部门的海上交通事故统计来看,共发生商渔船碰撞事故34起,占同期水上交通事故的31%;死亡失踪62人,占总死亡失踪人数的66%;沉船10艘,占总沉船数的45%。碰撞事故中受损的以山东、辽宁和河北省的渔船居多,区域相对集中在威海、烟台和青岛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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